第 8 章 无穷递降法

8.1 费马大定理

当$n\ge 3 $时,以下方程式不存在自然数解:

xn+yn=znx^n + y^n = z^n

费马大定理证明时间表:

年份 FLT(n) 证明人
1640 FLT(4) 由费马证明
1753 FLT(3)/FLT(6) 由欧拉证明
1825 FLT(5) 由狄利克雷和勒让德证明
1832 FLT(14) 由狄利克雷证明
1839 FLT(7) 由拉梅证明

其中欧拉证明了 FLT(3)其实也相当于把 FLT(6)也证明出来了。

在已经证明出来了 FLT(3)的前提下,证明 FLT(6),使用反证法:

  1. 假设方程x6+y6=z6x^6 + y^6 = z^6存在自然数解(x,y,z)=(a,b,c)(x,y,z)=(a,b,c)
  2. a6+b6=c6a^6 + b^6 = c^6,即(a2)3+(b2)3=(c2)3(a^2)^3 + (b^2)^3 = (c^2)^3
  3. 定义(A,B,C)=(a2,b2,c2)(A,B,C)=(a^2,b^2,c^2),则A3+B3=C3A^3 + B^3 = C^3
  4. (x,y,z)=(A,B,C)(x,y,z)=(A,B,C)是方程x3+y3=z3x^3 + y^3 = z^3的自然数解
  5. 则 FLT(3)不成立,与已知 FLT(3)成立相矛盾,故 FLT(6)成立。

实际上,当n5n\ge 5s\时,只需证明质数p=5,7,11,13,...p = 5,7,11,13,...时候,FLT§成立即可用反证法推广到所有n5n\ge 5当所有情况。

8.2 泰朵拉的三角形

8.2.1 图书室

问题 8-1: 不存在三条边皆为自然数,面积为平方数的直角三角形

  1. 假设原命题不成立,即存在三条边皆为自然数,面积为平方数的直角三角形。
  2. 设三角形的三边长为a,b,ca,b,c,根据勾股定理有a2+b2=c2a^2 + b^2 = c^2
  3. 为方便研究,需要将 a,b 转化为两个互质的数字,假设 a,b 的最大公约数为 g,则存在自然数A,BA,B使得a=gA,b=gB,ABa = gA, b = gB, A \perp B
  4. 则$$a^2 + b^2 = c^2 \Leftrightarrow g2A2 + g2B2 = c^2 \Leftrightarrow g2(A2 + B^2) = c^2$$c 时 g 的倍数,则存在整数 C 使得c=gCc=gC
  5. 则$$g2(A2 + B^2) = c^2 \Leftrightarrow g2(A2 + B^2) = g2C2 \Leftrightarrow A^2 + B^2 = C^2$$
  6. 可得出ABCA \perp B \perp C
  7. 面积是平方数,设 d 为某个自然数,则存在ab2=d2\frac{ab}{2}=d^2,即g2AB2=d2g^2\frac{AB}{2}=d^2,对于基本勾股数(A,B,C)(A,B,C)ABA,B存在一方为偶数,故AB2\frac{AB}{2}是正整数,故 d 是 g 的倍数。即存在整数 D 使得d=gDd=gD。代入得AB=2D2AB=2D^2
  8. 于是得到了一个新问题

问题 8-2: 不存在满足以下式子的自然数 A,B,C,D

A2+B2=C2AB=2D2ABA^2 + B^2 = C^2 \\ AB = 2D^2 \\ A \perp B

A, B, C 是一组基本勾股数,所以可以用 m, n 的形式来表示:

A=m2n2B=2mnC=m2+n2A = m^2 - n^2 \\ B = 2mn \\ C = m^2 + n^2

其中m>nm>n, mnm \perp n, m,nm,n奇偶性不一致。

D2=AB2D^2 = \frac{AB}{2}m,nm,n表示,得

D2=mn(m+n)(mn)D^2 = mn(m+n)(m-n)

左侧为平方数,右侧为四个因子,其中m,nm,n互质。

猜想:对于上述四个因子中任取两个因子是否两两互质?

证明 m+n, m-n 互质:

  1. 假设 m+n, m-n 不互质,即存在质数 p 和自然数J,KJ,K使得pJ=m+n,pK=mnpJ=m+n,pK=m-n
  2. 通过消元可以得到2m=p(J+K),2n=p(JK)2m=p(J+K),2n=p(J-K)
  3. 由于 m,n 奇偶性不一致,故m+n=pJm+n=pJ一定是奇数,故p2p \ne 2
  4. J+K,JKJ+K,J-K 必为偶数,即存在自然数x,yx,y使得2x=J+K,2y=JK2x=J+K,2y=J-K, 则m=px,n=pym=px, n=py
  5. 为了推翻 1 假设,需要证明不存在这样的质数 p,则还需要证明 $ p\ge 3$不可能成立
  6. 假设 $ p \ge 3,成立, 则m,n包含公因数p,, 这与m\perp n矛盾,故p\ge 3$不成立
  7. 故不存在这样的质数 p,与 1 假设矛盾,故 m+n, m-n 互质。

证明 m+n, m 互质:

  1. 假设 m+n, m 不互质,即存在质数 p 和自然数 J,使得 pJ=m+n,pK=m 成立
  2. 消元得m=pK,n=p(JK)m=pK,n=p(J-K)
  3. m,n 是 p 的倍数,与mnm \perp n矛盾,故 m+n, m 互质

同理可证:其余任意两个因子组合均是两两互质的。

再次观察式子:

D2=mn(m+n)(mn)D^2 = mn(m+n)(m-n)

左边是平方数,故右边分解后也需要有偶数个重复的因子,但由由于右边的四个数字两两互质,所以每个因子之间无法进行组合出重复因子,故重复因子只能在这四个因子内部出现。换句话说,m,n,m+n,mnm,n,m+n,m-n 这四个数字都是平方数。

8.3.2 原子和基本粒子的关系:用 e,f,s,t 表示

存在自然数 e,f,s,t 使得(m,n,m+n,mn)=(e2,f2,s2,t2)(m,n,m+n,m-n)=(e^2,f^2,s^2,t^2),如果两个数对应的平方数互质,则这两个数也互质。所以 e,f,s,t 也两两互质。

通过消元可表示 m,n 为:

2m=s2+t2=2e22n=s2t2=(s+t)(st)=2f22m=s^2+t^2=2e^2 \\ 2n=s^2-t^2=(s+t)(s-t)=2f^2

调查 s,t 的奇偶性:

  1. 由于 m,n 的奇偶性不一致,所以 m+n 是奇数,所以s2=m+ns^2=m+n是奇数,所以 s 是奇数
  2. 同理t2=mnt^2=m-n是奇数,所以 t 是奇数

调查 s,t 的互质性:

  1. m+nmnm+n \perp m-n, 即s2t2s^2 \perp t^2
  2. sts \perp t

由于s,ts,t为奇数,故s+t,sts+t,s-t为偶数,故s+t2,st2\frac{s+t}{2},\frac{s-t}{2}为整数。

因此2f2=2s+t22st22f^2=2 \cdot \frac{s+t}{2} \cdot 2 \cdot \frac{s-t}{2}, 即f2=2s+t2st2f^2=2 \cdot \frac{s+t}{2} \cdot \frac{s-t}{2},

由于f2f^2是平方数,故右侧的质因数 2 应当有偶数个,故剩下一个 2 需要分配给s+t2\frac{s+t}{2}st2\frac{s-t}{2}中的一个,故s+t2,st2\frac{s+t}{2},\frac{s-t}{2}中有一个偶数。

调查s+t2,st2\frac{s+t}{2},\frac{s-t}{2}的互质性:

  1. 假设s+t2,st2\frac{s+t}{2},\frac{s-t}{2}互质,即存在质数 p 和自然数J,KJ,K使得pJ=s+t2,pK=st2pJ=\frac{s+t}{2},pK=\frac{s-t}{2}
  2. 消元得s=p(J+K),t=p(JK)s=p(J+K), t=p(J-K)
  3. 由于s,ts,t是 p 的倍数,与sts \perp t矛盾,故s+t2,st2\frac{s+t}{2},\frac{s-t}{2}互质。

由于s+t2,st2\frac{s+t}{2},\frac{s-t}{2}互质且有一方是偶数,则另一方必定是奇数,否则就出现了公因数 2。

由于f2f^2是平方数,其中偶数那方必定可以写作2u22u^2, 奇数那方可写作v2v^2, u,v 是互质的自然数。

8.3.4 基本粒子与夸克的关系:用 u,v 表示 s,t

  1. (s+t)2+(st)2=2(s2+t2)(s+t)^2+(s-t)^2=2(s^2+t^2), (s+t2)2+(st2)2=s2+t22(\frac{s+t}{2})^2+(\frac{s-t}{2})^2=\frac{s^2+t^2}{2}
  2. e2=m=s2+t22=4u4+v4e^2=m=\frac{s^2+t^2}{2}=4u^4+v^4, vv是奇数,uvu\perp v

8.4.3 自动贩卖机

定义(A1,B1,C1)=(2u2,v2,e)(A_1,B_1,C_1)=(2u^2, v^2, e), 则有A12+B12=C12A_1^2 + B_1^2 = C_1^2成立。

证明:A12+B12=C12,A1B1=2D12,A1B1A_1^2+B_1^2=C_1^2, A_1 B_1 = 2D_1^2, A_1 \perp B_1也成立。

  1. A1B1=(2u2)(v2)=2(uv)2A_1 B_1 = (2u^2)(v^2)=2(uv)^2, 故当D1=uvD_1=uv时,A1B1=2D12A_1 B_1 = 2D_1^2成立
  2. 由于uvu \perp v且 v 为奇数,故A1B1A_1 \perp B_1

证明:C1<CC_1 < C

  1. 由于C=m2+n2C=m^2+n^2, 故C>mC > m
  2. 由于m=e2m=e^2, 故mem\ge e
  3. 由于C1=eC_1=e, 故C>me=C1C>m\ge e = C_1
  4. 即证C1<CC_1 < C

同理可反复使用上述相同的步骤证明出C>C1>C2>C3>...>Ck>...C>C_1>C_2>C_3>...>C_k>..., 故可以推导出CkC_k可以无限缩小,但又由于存在最小的自然数 1, 不可能无限缩小,导出了矛盾,故最初的假设不成立,证明完毕。

8.5 米尔嘉的证明

8.5.2 米尔嘉

问题 8-3 证明 FLT(4)

  1. 假设x4+y4=z4x^4+y^4=z^4存在自然数解,设解为(x,y,z)=(a,b,c)(x,y,z)=(a,b,c)
  2. 则解满足a4+b4=c4a^4+b^4=c^4
  3. 定义m=c2,n=a2,A=m2+n2,B=2mn,C=m2n2m=c^2,n=a^2,A=m^2+n^2,B=2mn,C=m^2-n^2
  4. 使用a,b,ca,b,c来表示A,B,CA,B,C, 则有A=c4a4,B=2c2a2,C=c4+a4A=c^4-a^4,B=2c^2a^2,C=c^4+a^4
  5. 由于 a,b,c 是自然数,c>ac>a,故 A,B,C 也是自然数
  6. 计算可得A2+B2=C2A^2+B^2=C^2成立,则 A,B,C 可以构成直角三角形
  7. 该三角形的面积计算可得面积为(ab2c)2(ab^2c)^2
  8. 这与先前证明的不存在三边为自然数,面积为平方数的直角三角形相矛盾
  9. 假设不成立,则x4+y4=z4x^4+y^4=z^4不存在自然数解,FLT(4)FLT(4)证明完毕。

第 10 章 费马大定理

10.2 历史

10.2.1 问题

17 世纪的数学家费马,在他一直研究的《算术》这本书的空白处留下了一个问题,就是所谓的‘费马大定理’。

当 n ≥ 3 时,以下方程式不存在自然数解。

xn+yn=znx^n + y^n = z^n

他以书面形式表达了和这个数学公式同样的内容,并在空白处写下了一句著名的话。

我确信已发现了一种美妙的证法,可惜这里空白的地方太小,写不下。

10.2.2 初等数论的时代

  1. 最初费马自己证明了 FLT(4), 使用的工具是无穷递降法
  2. 18 世纪,欧拉证明了 FLT(3)
  3. 19 世纪,狄利克雷证明了 FLT(5),勒让德补充了狄利克雷的证明。然而拉梅证明了 FLT(7) 以后,就后继无人了。
  4. 当时人们使用的武器有倍数、约数、最大公约数、质数、互质,还有无穷递降法。

10.2.3 代数数论的时代

1: 19 世纪代数数论发展

  • 1825 年:苏菲·姬曼针对费马大定理(FLT)提出定理——若奇质数 $p $ 和 $ 2p+1 $ 均为质数,则方程 $ x^p + y^p = z^p $ 无自然数解。此时xyz≢0(modp)xyz \not\equiv 0 \pmod p
  • 1847 年:拉梅与柯西尝试通过复数域的因式分解证明 FLT,核心思路是将 $ x^p + y^p $ 分解为环 $ \mathbb{Z}[\alpha] \alpha $ 为 $ p $ 次单位根)中的互质因子,并运用无穷递降法。但因环中不满足唯一分解定理,导致失败。

2: 库默尔的突破

  • 库默尔指出唯一分解定理的缺失是拉梅和柯西失败的主因:即使因子互质,也不保证其为 $ p $ 次方数。
  • 提出理想数概念(后由戴德金发展为“理想”),恢复质因数分解的唯一性,并证明 FLT 对正规质数成立。

3: 代数数论的影响与局限

  • 理想数理论成为代数数论基石,被用于怀尔斯对 FLT 的证明,但单纯代数数论的扩展无法直接解决 FLT。
  • 19 世纪末,FLT 仍未完全攻克,距费马提出猜想已逾 250 年。

10.2.4 几何数论时代

1: 20 世纪日本数学的里程碑
1955 年:二战后十年,日本举办数学国际会议,谷山-志村猜想诞生,提出椭圆曲线与**自守形式(模形式)**的深刻联系,成为数论领域的核心桥梁。

2: 谷山-志村猜想的意义与挑战
猜想内容:每一条椭圆曲线均对应一个特定模形式,揭示数论与几何的隐秘关联。
研究定位:虽被确立为数论重要课题,但其与费马大定理的直接关联未被立即察觉。

3: 弗赖的关键突破(1985 年)
反例构造:假设费马大定理不成立(即存在解 $ x^n + y^n = z^n $),弗赖构建了一个特殊椭圆曲线 $y^2 = x(x - a^n)(x + b^n) $。
矛盾揭示:该曲线无法满足谷山-志村猜想,将费马大定理的证明转化为对猜想的依赖,但未简化问题难度。

4: 怀尔斯的孤军奋战与最终胜利
秘密研究:1986-1993 年,怀尔斯在保密状态下独自研究,结合椭圆曲线、模形式及科利瓦金-弗莱切方法,逐步攻克猜想。
首次声明:1993 年宣布证明费马大定理,但漏洞暴露(欧拉系构造缺陷)。
修正完成:1994 年与学生泰勒合作,利用岩泽理论修补漏洞,彻底证明猜想,从而终结了费马大定理这一 358 年的难题。

10.3 怀尔斯的兴奋

10.3.1 搭乘时间机器

在 1986 年,现状背景如下:

谷山 - 志村猜想

  • 【未证明】每一条椭圆曲线都可以对应一个模形式。
  • 【已证明】当 k = 3, 4, 5, 7 时,不存在 x, y, z,满足方程 xk+yk=zkx^k + y^k = z^k

弗赖曲线

  • 【已证明】如果存在 p, x, y, z 满足方程 xp+yp=zpx^p + y^p = z^p(x, y, z 是自然数。p ≥ 3,p 为质数),那么也存在弗赖曲线。

弗赖曲线和椭圆函数的关系

  • 【已证明】弗赖曲线是椭圆曲线的一种。

弗赖曲线和模形式的关系

  • 【已证明】弗赖曲线不是模形式。

问题 10-1 上述背景中只需证明何种命题即可证明费马大定理?

  1. 假设费马大定理不成立,即存在 n, x,y,z 满足方程 xn+yn=znx^n + y^n = z^n,其中 n 为质数,n ≥ 3。
  2. 将 n 可以质因数分解为 n=pm,其中 p 为质数,m 为正整数。故仅需找到 p,x,y,z 满足xp+yp=zpx^p + y^p = z^p即可,其中 p 为质数,p ≥ 3。
  3. 满足弗赖曲线的定义,存在弗赖曲线
  4. 弗赖曲线是椭圆曲线,弗赖曲线不是模形式,即存在非模形式的椭圆曲线
  5. 这与“每一条椭圆曲线都可以对应一个模形式。”矛盾,故费马大定理成立

10.3.3 半稳定的椭圆曲线

怀尔斯定理:每一条半稳定的椭圆曲线都可以对应一个模形式。

弗赖曲线是半稳定的椭圆曲线,故存在不对应模形式的半稳定的椭圆曲线。

  1. 假设费马大定理不成立,则可以做出弗赖曲线
  2. 弗赖曲线是不存在模形式的半稳定的椭圆曲线
  3. 即存在不对应模形式的半稳定的椭圆曲线
  4. 根据怀尔斯定理,每一条半稳定的椭圆曲线都可以对应一个模形式。
  5. 构成矛盾,故费马大定理成立

10.4 椭圆曲线的世界

10.4.1 什么是椭圆曲线

椭圆曲线指的是当a,b,ca,b,c为有理数时,可用以下方程表示的曲线:

y2=x3+ax+b+cy^2 = x^3 + ax + b + c

(三次方程x3+ax2+bx+c=0x^3+ax^2+bx+c=0没有重根)

这是有理数域Q\mathbb{Q}上的椭圆曲线的定义。

y2=x3x=x(x+1)(x1)y^2=x^3-x=x(x+1)(x-1),与 x 轴有三个交点,故满足椭圆曲线的条件。

10.4.2 从有理数域到有限域

在有限域Fp\mathbb{F}_p,找一个满足椭圆曲线的方程的点

y2x3x(modp)y^2 \equiv x^3 - x \pmod p

10.4.3 有限域F2\mathbb{F}_2

运算表如下:

+ 0 1
0 0 1
1 1 0
* 0 1
0 0 0
1 0 1
x y y2+x=x3y^2+x=x^3 等号成立性
0 0 02+0=030^2+0=0^3 成立
1 0 0^2 + 1 = 1^3 成立
0 1 1^2 + 0 = 0^3 不成立
1 1 1^2 + 1 = 1^3 不成立

故方程y2=x3xy^2=x^3-xF2\mathbb{F}_2上有两个解(0,0),(1,0)(0,0),(1,0)

在有理数域中x3x=(x0)(x1)(x+1)x^3-x=(x-0)(x-1)(x+1),在有限域F2F_2中,任意一个元素 x 加上单位元都可以得到它的逆元,而单位元的逆元还是单位元,故任意元素 x 加上单位元的逆元也等于元素 x 的逆元,故有限域F2\mathbb{F}_2中,x+1=x1x+1=x-1

因此,有限域F2\mathbb{F}_2中的因式分解为x3x=(x0)(x1)2x^3-x=(x-0)(x-1)^2,不满足三次方程不能有重根的条件。故y2=x3xy^2=x^3-x在有限域F2\mathbb{F}_2中,不构成椭圆曲线。

10.4.4 有限域F3\mathbb{F}_3